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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整治非标电动两轮、三、四轮车,多地商家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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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四轮车由于简单易操作,受到不少中老年人的青睐,成为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不容小觑。为从源头杜绝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流向市场,影响市民出行安全,整治违法乱象,12月8日,江苏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走访了市区的电动车市场,对销售门店开展溯源治理。
在扬子江北路与新甘泉大道交叉口的一家销售电动车的经营门店,店内出售的都是正规品牌的电动车,可店外的空地上四辆崭新的电动三轮车一字排开,这些夹带销售的车辆是否存在问题?

“这些电动三轮车是不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的?请把相关手续出示下。”民警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查验车辆手续后发现,其中两辆车有正三轮摩托车的字样和全套材料,而另两辆车则没有。根据店主出示的电动车产品说明书,证实其中两辆电动三轮车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国家工信部核发的3C认证,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
民警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即认定该车辆属于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这类车上路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也无法理赔,没有经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存在一定缺陷,国家明确限制这类车的生产和销售。当场,检查人员向店主发放了《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市及消费者的告知书》,并责令商家限期整改、立即停止销售。
在江阳商贸城一家标有某品牌电动车销售店的门口,停放了三辆崭新的电动三轮车。随后,民警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仔细查验了车辆手续,发现车辆仅有电动车辆出厂合格证,没有《车辆一致性证书》,且涉及合格证编号等相关材料的参数仅为模板、内容一概是空白的。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店主坦言:“这些车都是从小厂进货的,价格相对便宜几百元,销路一直都不错。”民警和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场向店主进行了普法,明确告知其车辆属于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是国家命令禁止出售的。“生产商、销售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售卖不能登记上牌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广告欺骗消费者。”
一些门店看似出售正规品牌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但为了牟利悄悄售卖从杂牌厂家进购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通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
据统计,目前市区电动车销售商家有476家,其中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商家有36家,部分存在夹带销售非标车的现象。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据了解,这些车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能较低,大部分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安全系数极低、车况差,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由于此类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低,无法办理牌证和投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往往无力赔偿,由此引发的赔偿纠纷屡见不鲜。

公安交警部门在持续整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的同时,也通过溯源治理等方式,从源头防止这些车辆流向市场。生产商、销售商切勿以身试法,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售卖不能登记上牌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广告欺骗消费者;广大市民应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骑行、不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使用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运输物品、接送学生,不要为了一时的便利,不顾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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