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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一批电动车新规将严格落地,这些车将不得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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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又有一批电动车新规出炉,10月1日起陆续实施,涉及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提醒广大电动车用户、商家、厂家特别注意,以防踩雷,影响出行!

福建宁德:10月1日起,《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10月1日起,《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换电及其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严格规定。根据该条例:所有在用电动自行车均要实名登记上牌,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且后座只允许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电动车销售方面: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未公示或者披露相关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广东佛山:10月1日起,黄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可登记发放过渡期牌照。核发黄色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可使用至2022年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号牌自动作废,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将不具备上路资格。

甘肃金昌:10月11日起,禁止无牌电动四轮车上路!
根据要求,在2022年9月10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四轮车,可备案登记挂牌,9月10日之后车辆不予挂牌。从2022年10月11日开始,无牌电动四轮车一律禁止上路,驾驶人记得持证上路,并为车辆购买保险。

广东清远:10月16日起,临牌电动车将不得上路!
清远针对非标电动车设置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自10月16日起,即便已登记挂临牌的电动车,也不符合上路条件。违规上路行驶的,将按规进行查处。

河南睢县:10月31日前,可为非标三、四轮车备案登记!
为解决用户出行难题,河南睢县为非标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对在用车辆统一备案登记管理。2022年10月31日前,车主都可以进行备案登记工作,已挂牌车辆可使用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无需驾照即可上路行驶。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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