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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超标车,竟有天壤之别?天津延期2年淘汰,台州某地提前置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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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2021年5月1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延期实行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的通告》,规定自2022年5月9日起,我市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市公安局决定,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
已登记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延长淘汰过渡期2年(2022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台州市(椒江区)

3月28日
椒江正式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自2023年1月1日起
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不得上道路行驶
↓↓↓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时间

根据《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财政补贴

2022年9月30日前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可根据淘汰时间享受不同梯度的财政补贴:
①2022年6月底前淘汰,补贴200元/辆;
②2022年7月至9月淘汰,补贴100元/辆;
③2022年10月以后淘汰不再给予补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享受财政补贴。
椒江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淘汰回收代办点公示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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