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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电动自行车上“户口”了吗?集中挂牌日期延长至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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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因价格低、能耗低,易于操作、出行便捷,又不需要办理牌证、投保缴税,备受群众青睐。但由于车辆生产、销售源头监管和群众日常出行管理缺位,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丢失难查找、被盗难破案,失控漏管、乱象环生,饱受社会诟病。

市中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试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积极回应社会期盼,在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方面做了有益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试点先行 好事要办好。2019年8月26日,山东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市中区作为枣庄市唯一试点区,3个多月的试点工作初见成效,社会反映良好。

同年12月1日,枣庄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侯伟亲自部署,要求各有关警种和派出所将其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淡化警种意识,强化警察职能,融合警务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挂牌这一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截至5月25日,全区累计登记挂牌22.4万辆,登记挂牌率达37.87%,始终处于全市领先位置。

以民为本 服务无止境。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声、屏、报、网等媒体和“两微一博”等平台,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的标准规定和相关政策,最大限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扩大服务网络。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依托车管所、交警中队以及派出所、警务室等设置服务点30处,形成网格化服务网络,实现“警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就延伸到哪里”的良好局面。各派出所还主动协调镇街、村居、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三是推行自助办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枣庄交警”“枣庄公安微警务”等网上服务平台受理、审核,并提供邮寄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拿到号牌。

小案侦防 助力“大平安”。全区公安机关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与社会治安巡逻、道路交通巡查、小案侦防等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全区平安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文化路、振兴路、胜利路、解放北路等派出所已累计查处涉及电动自行车有关案件1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名,追回群众丢失、被盗电动自行车13辆。5月27日,分局在文化路派出所举行退赃大会,集中返还被盗电动自行车,以“破小案”促“大平安”,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日期延长至8月31日

编辑:说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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