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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管理办法再“升级”,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逐步纳入个人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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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因其超3亿辆的庞大保有量成为国民出行工具,其背后的安全隐患却越发变得不容忽视。事实上,在生活里电动车上楼的现象一直未能被有效杜绝,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麻痹大意,造成电动车充电时发生燃烧事故,电动车上楼充电引发的火灾,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的情况频频见诸于报端。

前期,针对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与如何安全充电问题,央视财经频道播出了【电动车防患于未“燃”】的新闻栏目。

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很多居民都意识到家里充电和飞线充电的隐患,但还是选择了那么做的原因无非就是那么几点:

1,充电设施不够用,无法满足小区大量的电动车充电需求。

2,充电桩价格高,居民无法接受;

3,充电设施入驻小区难,居民担心安全问题;

基于以上原因,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安装安全、充足、价格适中的共享充电桩,保证电动自行车能在楼下集中充电。
近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力争全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2023年底前,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楼入户充电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及亡人数量明显下降。针对“充电贵”这一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居住区内充电设施收费将采取“电费+服务费”模式分别计价、收取,其中“电费”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服务费”将明码标价。此外,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危险行为,北京再出新办法。今后,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充电,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将逐步纳入征信体系。

其实,早在2021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次北京相关部门出台的规定中将个人违法行为与个人征信挂钩,对一些管理对象形成威慑效应和惩戒效应,更高效地促进全民遵守交通法规,呼吁车主们深刻明白爱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需尊重其他人生命的道理。

其实,解决电动车上楼入户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需要物业、业主、电动车厂商、政府等多方共同努力。一方面要严抓电动车质量安全,另一方面物业也要加强管理,拒绝电动车及电池上楼入户的同时,给电动车配备专用停车场,才能标本兼治。还是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违规充电!”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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