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应用

电动力微信公众号

数据事实话你知 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危害有多大

分享到  

■超员、不戴头盔、主干道行驶,图中市民已涉嫌违反交规。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摄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电房门口。

电动自行车在商铺门口充电。

入户充电、非法改装、不戴头盔、违规行驶……

如今,骑着“小电驴”穿梭城市的街头巷尾已成为市民代步的一大选择,随之而来的电动自行车(下简称“电动车”)乱停乱放、入户充电,驾驶人不戴头盔、违反交通规则等乱象屡见不鲜,也一直难以杜绝,由此导致不少伤亡事故发生。记者用数据和事实告诉你,这些行为危害到底有多大。

■采写: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 杨喜茵

入室充电

一季度广东发生 电动车火灾163起

现今不少市民选择电动车出行,有部分市民为了贪方便,会将电动车或者电池带回家充电和停放,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20年10月14日,惠州惠东县某小区发生火灾,现场火势猛烈,浓烟滚滚,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火灾由停放在室内入户花园的电动车电池自燃引起。无独有偶,2021年7月8日,广东中山沙溪镇某小区位于16层的一住宅发生火灾,3台消防车共15名指战员到场处置,无人员伤亡。经了解,有住户将电动车电池带入室内在阳台充电,导致电池起火并引燃了阳台。

据广东消防此前发布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广东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63起,同比上升10%。记者还了解到,4月份以来,广州全市共接到电气火灾警情47起,其中电动车火灾18起,占比近四成。

针对措施

7月起电动自行车、电池都禁入电梯

修订后的《广东省实施 办法》今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修订增加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当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法上述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非法改装

私自改装 容易出现短路引发自燃

为了追求更快、更耐用,不少车主会私自给电动车来个“精装修”,改电池、解限速、卸脚踏,速度是提上去了,危险也随之而来。事实上,改装电动车危险重重,单就改装电池来说,会导致电路不稳定,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或者行驶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

2018年8月10日,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八队新地附近商铺,一间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着火,板芙消防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35分钟后,大火被扑灭,店内多辆电动自行车已变成废铁。经查,火灾是经营者电动自行车着火引起的。店主称,起火部位是自己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的位置,关好铁闸门离开店铺的时候,这辆电动自行车忘记拔充电线了,二十多分钟后便发生起火。火灾初步调查原因为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引起的自燃。

针对措施

改装车上路可处200元罚款

对改装电动车的管理,2021年底进行意见征集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送审修改稿)》就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行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更换不同型号的电动机;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加装或者改装车篷、车厢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加装或者改装行为。有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驾驶非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二百元罚款;驾驶人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不戴头盔

不戴头盔者头部受伤 几率是戴头盔的2.5倍

电动车设计简单,几乎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最基本、也是最必要保护措施。广东交警公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技术指标显示,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头盔率约为86.04%,广州、河源、潮州均不足80%。

2020年6月13日,深圳龙华区观平路新田市场路段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两辆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事故,造成其中一辆电动车骑行者死亡,另一名电动车骑行者轻伤。据查,事发时,其中一名电动车骑行者未佩戴头盔,导致其头部着地后受到撞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广东交警表示,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而电动自行车车速最高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公开数据显示,当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头部受伤几率达85%,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

针对措施

广东力推“一盔一带”行动

近年来,广东交警不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联合快递、外卖、运输公司等企业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劝导活动,发挥外卖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广东各地市交警也严查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送审修改稿)》第二十四条也提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规范佩戴并督促乘坐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本条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违章行驶

2021年广州查处 交违多达112万多宗

除了不戴安全头盔外,闯红灯、骑车逆行、不按道行驶等都是电动车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由此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

2020年4月11日,冯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沿广州市海珠区宝业路由西往东行驶,遇行人徐某由南往北横过道路,结果电动自行车与徐某身体发生碰撞,4月17日,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警方调查判定,冯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1年4月28日,在天河区汇彩路莲溪横路,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的邹某与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相撞,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在本次事故中,邹某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数据显示,2021年广州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12万多宗,其中闯红灯、抢道、逆行等三项违法行为数量排名前三,占总查处量的91%。广州交警表示,驾驶电动自行车乱穿插、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是造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针对措施

摩电交违劝导教育“五选一”

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广东推行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例如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15分钟以上等。广东交警表示,接下来,广东各地交警将全面开展对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教育工作,改善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出行环境。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也介绍,广州交警将电动自行车治理作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的一项中心工作予以重点推动。

编辑:奋斗者

网友评论

正在改版,即将上线。
正在改版,即将上线。
正在改版,即将上线。
正在改版,即将上线。
正在改版,即将上线。
正在改版,即将上线。
正在改版,即将上线。
正在改版,即将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