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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芜湖交警解答电动车上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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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电动自行车的出现,为市民出行带来了便利,但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持续增长,逆行、闯红灯、横插过街争抢机动车道等交通乱象频发。

为了加强电动车综合管理,保障芜湖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芜湖市市区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市民朋友关心的即将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上牌问题,芜湖交警再次一一解答:

问题一:此次电动车上牌工作的范围是什么?

答: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等主城区的电动两轮车。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可参照开展。

问题二:请问在哪里可以办理电动车上牌?

答:此次上牌工作按照“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的原则,大量上牌工作将用手机在线上进行,线下设置核验、服务等,具体上牌点位将在集中上牌实施前另行发布告知。

问题三:电动自行车号牌如何申领?

答:自全市集中上牌日开始(时间另行公告),关注“芜湖交警”微信公众号“互动”菜单栏中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或皖事通页面相关入口。)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界面后,按要求完成车主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并预约到就近的上牌点办理车辆查验,领取或选择邮寄电动自行车号牌。

问题四: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如何申领?

答:自全市集中上牌日开始(时间另行公告),关注“芜湖交警”微信公众号“互动”菜单栏中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或皖事通页面相关入口)。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界面后,按要求完成车主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选择邮寄或预约到登记上牌点现场领取临时通行标志。

问题五:电动自行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牌或申领临时通行标志上路行驶如何处罚?

答: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牌的车辆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问题六:以前办过电动车号牌了,这次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答: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芜湖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管理,发放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长期有效,可以正常使用。如遗失,此次可重新申领。

问题七:二轮电动车需上牌,那么三轮,四轮电动车怎么办?

答:对电动三、四轮车将继续采取禁区管理,电动三轮车采取特定行业、特定时段、特定范围、特定区域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电动四轮车严禁上路行驶。

问题八:电动车能加装雨棚、遮阳伞等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三款,驾驶擅自改变外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处罚款10—50元。已加装的必须自行拆除后方能申领牌证。

问题九:请问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怎么解决?

答:2021年7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超标电动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自全市集中上牌日开始)的临时通行标志,准许登记时间为全市集中登记上牌时间,集中登记上牌时间结束后不再进行登记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问题十:不符合新旧国标的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三年后怎么办?

答:原则上三年后临时通行标志到期,车辆不能再上路行驶。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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